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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8年上半年自考畢業生資格審查工作安排及操作流程

2019-02-15 15:10:46   來源:江西自考網    點擊:   

  為切實做好2018年上半年自學考試畢業生資格審查工作,根據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全省自學考試畢業申報及審查工作的通知》(贛考院自[2018] 6號)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畢業生審查工作安排和操作辦法規定如下,請嚴格執行。

  一、我省有關自考畢業生審查的重要規定:

  (一)未采集過二代身份證信息的考生需到縣(市、區)招考辦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門刷新二代身份證,畢業證照片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證上的照片。截止6月20日,未采集二代身份證信息的考生不能申報本次畢業。

  (二)申請自考本科畢業的考生,除提供已取得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必須提供以下兩個證明材料之一:

  1.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打印,驗證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

  2.由省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三)考生不能同時申報辦理專科和本科畢業,必須在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半年后才能申報本科畢業。使用同一準考證可在專科專業畢業后繼續報考本科專業并辦理本科畢業注冊。申請辦理同層次學歷第二專業畢業的,必須提供新的準考證(即不得用同層次第一個專業畢業時已注冊過的準考證再進行第二個專業畢業注冊)。

  (四)畢業申報必須由考生本人到現場辦理,不得接收由他人代辦申報的畢業生檔案材料。考生須對自已的個人畢業信息進行仔細核對,除姓名、身份證號外,其他信息如有錯誤,經工作人員核查相關證明后可以當場修改,信息核對無誤后考生當場確認簽字。

  (五)縣(區)招考辦只能接收社會考生本人申報,不能接收各類高校在籍在校生和助學單位考生申報。凡是高校在校生和助學單位的考生只能按準考證上的院校代碼到院校單位申報。準考證號為我市已撤銷的院校考生自動轉為社會考生,可到我市各縣(區)招考辦辦理畢業申報手續。

  (六)我省自考綜試(含電大試點、中職銜接、第二學歷)實踐考核成績僅在本校、本省有效。考生辦理畢業手續只能在本校申報。

  (七)凡外省轉入我省的考生,在我省取得專科考試不少于5門、本科考試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請畢業。凡有考籍轉考的考生,不準參加我省自考專科、本科綜試(含省電大試點的專科、本科)各種考試和辦理自考專科、本科綜試專業的畢業,只能作為社會考生參加非綜試自考專業在縣(市、區)招考辦辦理畢業申報。

  (八)如果網上審查系統不能通過但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必須提供查詢中顯示未達到畢業條件的科目合格證、免考證明、轉考證明等原件以及三張1寸免冠近期藍底彩色照片,統一到江西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青山湖校區,聯系電話:0791-88506184)辦理畢業申報,進行“人工審查”。

  二、時間安排:

  1.各縣(區)招考辦、有關院校受理畢業生申請及初審時間:2018年6月22日—26日,逾期不辦理。

  2.各縣(區)招考辦、有關院校初審結束后上交市教育考試院畢業生檔案材料時間:2018年6月27日上午,地點:市教育考試院三樓306室(南昌市西湖區三眼井路84號)。

  3.全市集中審查時間: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5日(共五天,不含休息日)。

  4.與主考學校交接檔案時間:2018年7月6日。

  5.初審單位領取畢業證時間:2018年7月23至26日。

  三、審查方式及有關規定:

  我省自考畢業生審查采用“自考畢業生網上審查系統”,實行“以網上審查為主、人工審查為輔”的方式和辦法。進行網上審查工作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機打《畢業生登記表》。凡考生所有成績能夠在網上查詢和顯示,并能夠通過網上審查程序且符合畢業條件的,要打印《畢業生登記表》三份,作為自考畢業生檔案材料,《畢業生登記表》必須經考生本人確認信息并簽名。

  (二)申請畢業的考生必須曾經在縣(區)招考辦或考生所在的助學院校刷過二代身份證,畢業證上的照片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證照片。考生身份證原件經初審單位審核完后退還考生,并在復印件上簽上經辦人的姓名,單位蓋章。考籍信息有錯誤或未刷過身份證的考生,須事先辦理好信息更正手續或刷身份證。審核期間不再臨時辦理更改信息業務。

  (三)畢業生基本信息必須準確填寫。考生已確認了畢業信息,在畢業證下發后發現有信息錯誤的,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或重新辦理畢業證,只能開具學歷證明。

  (四)畢業證書打印在市級審查階段進行,必須認真仔細檢查每一張畢業證書,確保畢業證書打印清晰、完整。

  四、初審工作規定及辦法

  (一)縣區招考辦和助學院校的工作任務

  自考畢業生初審工作由各縣(區)招考辦、有關設點院校承擔,主要任務是:負責受理考生畢業材料申報,核對相關信息,審核是否符合畢業條件,查驗考生上交的畢業材料是否真實、齊全,打印《畢業生登記表》,進行信息網上核查確認登記工作,調取考生的電子試卷,核實其筆跡(筆跡不符,說明原因并作退檔處理),收取畢業審查費,上報畢業生檔案及相關信息數據工作。

  對申請本科畢業的材料,工作人員要嚴格審查專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逐個上網查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由審查人員在“專科畢業生復印件”、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簽字、蓋章。

  (二)初審工作具體流程:

  1.接受考生申請,用考生所有準考證號登錄系統,在網上審查考生通過的所有課程是否達到畢業條件。

  2.符合“網上審查”條件的:

  (1)考生現場等候工作人員審核,根據電腦屏幕顯示,考生確認自己網上畢業信息是否正確。

  (2)現場打印“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本人再次核對信息,無誤后在表上確認信息簽名欄親筆簽名。

  注意:1、“主考學校”不能隨意選擇,只能以實踐課、畢業論文所報學校為依據填寫。2、告知考生認真核對各項信息,如考生已確認畢業信息,在畢業證下發后發現有信息錯誤的,一律不予修改和重新辦理畢業證。3、調取考生的電子試卷,核實其筆跡,筆跡不符,退檔處理。

  (3)考生領取材料袋,按要求填寫袋面欄目。告知考生聯系電話必須準確,確保畢業審查階段能夠保證電話聯系。

  (4)考生將材料全部放入材料袋內,一人一袋,交工作人員逐一審查。審查中注意:1.考生所有準考證是否備齊;2.二代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3.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提供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是否真實,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是否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由經辦人上網查驗,經審核無誤后,經辦人在復印件上簽名、蓋章;4.其他相關材料是否齊全。審查結束后,有關復印件留下,原件交還考生。

  (5)現場繳納畢業審查及工本費50元/人。

  3.只能“人工審查”畢業的:

  (1)告知考生到“江西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申報。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青山湖校區,聯系電話:0791-88506184。

  (2)考生提出申請后領取檔案袋、《畢業生登記表》三份(分專、本科),提交相關材料。

  (3)填表要求:

  1、用黑色水筆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三份),貼好照片。2、專業名稱要填寫全稱,不得簡寫,并與我省公布的開考專業名稱完全相同。專業層次(專科、本科)填寫要正確。3、畢業證編號:將注冊準考證號填入此欄。4、注冊準考證:填寫報考本專業的最新準考證號,注冊準考證號只能使用一次。報考本專業曾用的其他準考證必須填寫,與合格課程對應,將準考證原件放入檔案袋內。5、填寫身份證號(18位)。6、主考學校:填寫實踐課、畢業論文所報主考學校,必須為主考學校的正確全稱。考生的畢業論文、畢業實習、實踐環節考核在哪所主考學校完成的就只能填寫該主考學校為畢業學校。7、考生地址:填寫申請畢業手續所在的地市和縣(區)。8、填表日期:填寫2018年6月10日前的日期。9、表內其它內容填寫要求,請考生仔細閱讀畢業生登記表內的填表說明。

  (4)按傳統方式進行人工審查(略)

  (5)收取畢業審查及工本費50元/人。

  (三)有關《畢業生登記表》的打印規定

  各縣(區)招考辦、有關院校辦理自考畢業,《畢業生登記表》按統一格式一式三份由本單位負責打印。網審系統問題與我院微機科聯系,聯系人:樊后軍,電話: 87831087。

  (四)材料袋的分類整理。

  各縣(區)招考辦、助學院校審查完考生檔案材料后,要按主考學校將材料袋分開整理,統計數據,進行上報。

  五、市級審查工作任務及流程

  1.市級審查具體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市教育考試院由自考科組織人員審查每一名考生申報的相關材料,微機科人員參與相關數據處理及畢業證書打印工作。

  2.各初審單位將已通過審查的畢業生檔案送市教育考試院自考科,相關畢業生數據報信息科。

  3.市級審查人員由市教育考試院從各縣(區)招考辦、有關院校抽調自考專職人員參加,做好人員分工和安排。

  4.市級審查主要工作流程:

  (1)按主考院校匯總各縣(區)招考辦、有關院校初審后上交的畢業生材料、畢業生信息庫等。

  (2)審查畢業生上交的各種材料,根據材料和信息確認再次進行網上審查,發現問題及缺少材料的要及時與考生聯系補齊,對考生的電子試卷筆跡不一致的再次調取進行復查,筆跡不符,寫明原因并作退檔處理。

  (3)在三份《畢業生登記表》上蓋章。

  (4)下載審核畢業生數據,進行畢業證書的打印。

  (5)將畢業證書按《畢業生登記表》順序整理。

  (6)分主考學校、專業、準考證號(從小到大順序)打印畢業生統計表、《花名冊》一式三份。

  (7)按主考學校、專業、準考證號(從小到大順序)整理、捆扎三份《畢業生登記表》,并將一份《花名冊》放于面上進行捆扎。

  (8) 與各主考院校交接已通過市級審查的畢業生檔案材料。上報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資料包括:畢業生統計表、花名冊、畢業生信息庫等。

  六、畢業證書及檔案的發放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畢業證書(含封面)及考生檔案必須一并發給畢業考生,下發時需將考生檔案即一份《畢業生登記表》用“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檔案袋”進行封裝,封口處加蓋公章,檔案袋面欄目填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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