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迎訪問江西自考網!本站為考生提供江西自考信息服務,網站信息供學習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網站,官方信息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www.jxeea.cn為主。
全國2011年10月自學考試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試題
全國2011年10月自學考試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4小題,每小題1分,共24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后的括號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環境與資源保護法保護的環境要素范圍是( D )1-4
A.與人類生存發展有直接或者間接關系的一切環境要素
B.科學研究證明對人類生存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環境要素
C.以整個生物界為中心、為主體的外部空間和物質構成的環境要素
D.對人類生存發展有影響且人類行為可以影響、調節或支配的環境要素
2.率先提出“可持續發展”概念的文獻是( B )5-78
A.《里約宣言》 B.《我們共同的未來》
C.《21世紀議程》 D.《增長的極限》
3.我國《憲法》第一次規定重要的自然資源為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是在( A )9-156
A.1954年 B.1972年
C.1978年 D.1982年
4.我國第一個綜合性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是( A )4-64
A.《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 B.《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C.《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D.《固體廢物綜合排放標準》
5.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專項規劃的是( C )8-125
A.海域建設規劃 B.土地利用規劃
C.城市建設規劃 D.區域開發規劃
6.單位或個人通過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買賣、出租、承包等取得自然資源使用權的方式屬于
( C )9-160
A.確認取得 B.授予取得
C.轉讓取得 D.開發利用取得
7.確認環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據是( A )10-175
A.環境質量標準 B.污染物排放標準
C.環境方法標準 D.環境基礎標準
8.我國《環境保護法》規定,環境污染危害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糾紛,當事人可以選擇行政處理和司法解決等程序。其中“行政處理”一般是指( C )11-196
A.行政仲裁 B.行政處罰
C.行政調解 D.行政裁決
9.我國《侵權責任法》第65條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一規定體現的歸責原則是( B )11-191
A.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B.無過錯責任原則
C.嚴格責任原則 D.危險責任原則
10.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的“兩控區”是指( D )13-226
A.灰霾控制區和二氧化氮控制區 B.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氮控制區
C.灰霾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控制區 D.酸雨控制區并和二氧化硫控制區
11.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對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由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處以罰款,計罰依據為( C )14-書上無明確答案
A.按照直接損失的10%計算,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B.按照直接損失的20%計算,但最高不超過20萬元
C.按照直接損失的30%計算,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D.按照直接損失的50%計算,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2.我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油、電鍍、農藥、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由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 B )15-書上無明確答案
A.責令限期治理 B.責令關閉
C.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 D.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
13.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歌舞廳發出的噪聲屬于( D )16-272
A.建筑施工噪聲 B.交通運輸噪聲
C.工業噪聲 D.社會生活噪聲
14.我國《森林法》規定,用于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提供生態效益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基金是( A )22-361
A.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 B.森林植被恢復基金
C.林業基金 D.退耕還林補償基金
15.在我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中,涉及放射工作、輻射應用、放射性物質的主要標準是
( D )18-293
A.核電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 B.核設施流出物監測一般規定
C.核輻射環境質量評價一般規定 D.輻射防護規定
16.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 A )20-324
A.80%以上 B.75%以上
C.70%以上 D.65%以上
17.主管全國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監督管工作的部門是( B )22-361
A.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 B.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
C.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D.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18.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境外的固體廢物( D )17-282
A..在交納一定費用后可以進境傾倒、堆放
B.經批準可以進境傾倒、堆放
C.只能進境處置,不能堆放
D.禁止進境傾倒、堆放和處置
19.我國《草原法》規定,草原的所有權屬于( B )23-369
A.國家、集體或個人 B.國家或集體
C.國家 D.集體
20.《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征收使用辦法》規定,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包括( C )24-387
A.水生動物資源費和水生植物資源費
B.魚類漁業資源費和海藻類漁業資源費
C.海洋漁業資源費和內陸漁業資源費
D.淡水漁業資源費和海水漁業資源費
21.我國《礦產資源法》規定,礦產資源補償費納入國家預算,實行專項管理,主要用于
( D )25-399
A.礦區污染治理 B.礦區生態補償
C.礦產資源開采 D.礦產資源勘查
22.依照《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在自然保護區內,經批準可以從事旅游活動的區域是( C )27-427
A.核心區 B.緩沖區
C.實驗區 D.外圍地帶
23.經常采用“框架條約+議定書+附件”模式的國際環境條約是( A )28-440
A.全球性多邊環境條約 B.區域性多邊環境條約
C.雙邊環境條約 D.雙邊或多邊環境協定
24.為實施《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國際社會制定了( B )29-470
A.1987年蒙特利爾議定書 B.1997年京都議定書
C.1997年維也納議定書 D.2000年卡塔赫納議定書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8小題,每小題2分,共16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后的括號內。錯選、多選、少選或未選均無分。
25.國家對環境與資源管理除了遵循國家管理的一般性原則外,還應遵守的特殊原則有
( ABCD )6-88
A.綜合性原則 B.區域性原則
C.規劃和協調性原則 D.預測性原則
E.技術性原則
26.我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基本原則必須( BCE )5-74
A.由政府政策決定 B.屬于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所特有
C.體現于環境與資源保護法之中 D.適用于所有的法律部門
E.對環境與資源保護行為具有普遍的指導性
27.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其具體規定包括( ABD )8-125
A.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B.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
C.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D.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E.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向建設項目的主管部門進行申報登記
28.適用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固體廢物包括( ABD )17-276
A.工業固體廢物 B.城市生活垃圾
C.置于容器中的氣態廢物 D.危險廢物
E.放射性固體廢物
29.依照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污染海洋環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可以由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代表國家對責任者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的生態破壞情形是
( ACD ) 14-書上無明確答案
A.破壞海洋生態 B.破壞海洋工程
C.破壞海洋保護區 D.破壞海洋水產資源
E.破壞海岸工程
30.自然資源的特征包括( ABCDE )
A.可使用性 B.相對性
C.整體性 D.地域性
E.有限性
31.依照我國《水法》規定,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水資源是( CE )21-333
A.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的地下水
B.流經農村集體組織的河流中的水
C.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
D.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湖泊水
E.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中的水
32.國際環境法實施手段中的“命令-控制措施”包括( ABCDE )29-463
A.環境標準 B.環境影響評價
C.風險評估 D.許可證
E.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33.簡述我國《環境保護法》和《刑法》關于制裁環境監管失職人員的規定。11-184/
答:
《環境保護法》第45條規定:環保監管人員因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尚未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刑法》規定: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34.簡述海洋功能區劃制度的定義及其作用。14-238
答:
海洋功能區劃是根據海區的自然屬性并結合社會需求確定各類海洋功能區,把開發利用和治理保護有機地結合起來。它既包括開發利用區,也包括治理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特殊功能區和保留區。
它能較全面、科學、合理地反映整個海域的功能類型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并為海洋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提供海洋行政管理依據。
35.簡述我國《土地管理法》關于征地審批權限的規定。20-326
答:
征用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都必須由國務院批準;征用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36.簡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4條至第12條對締約方具體義務的規定。30-485
答:
第一,締約方應制定并定期公布和修訂向締約方大會提交的有關所有溫室氣體的各種“源”( sources)的人為排放和各種“匯”(sinks)的清除國家清單,以及實施公約的措施。第二,公約奉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對不同的締約方規定了不同的義務,以保證全世界的可持續的經濟發展。
四、論述題(本大題共2小題,第37題8分,第38題12分,共20分)
37.不當的資源開發及其建設活動會造成水土流失,導致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災害的發生。早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我國就制定了防治水土流失的法規,1991年我國頒布實施了《水土保持法》。試論《水土保持法》就開發建設活動規定的水土保持措施。21-349
答:
(1)從事林業活動應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
采伐林木,必須因地制宜地采用合理采伐方式,嚴格控制皆伐,對采伐區和集材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時完成更新造林任務;在林區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須有采伐區水土保持措施;在5度以上坡地上整地造林,撫育幼林,墾復油茶、油桐等經濟林木,必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修建鐵路、公路和水工程應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
修建鐵路、公路和水工程,應當盡量減少破壞植被;廢棄的砂、石、土必須運至規定的專門存放地存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庫和專門存放地以外的溝渠傾倒;在鐵路、公路兩側地界以內的山坡地,必須修建護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場、開挖面和廢棄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須植樹種草,防止水土流失。
(3)開辦大中型企業應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
開辦礦山、電力和其他大中型工業企業,排棄的剝離表土、矸石、尾礦、廢渣等必須堆放在規定的專門存放地,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庫和專門存放地以外的溝渠傾倒;因采礦和建設使植被受到破壞的,必須采取措施恢復表土層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38.我國環保法律實施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是環境影響報告書載明的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在實踐中沒有具體落實,環保部門也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事實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確立的“三同時”制度就是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有關對策和措施的重要保障。試論“三同時”制度的主要內容及違反“三同時”制度的行政法律責任。8-129/130
答:
一、“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小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自然開發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其他工程項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和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一般簡稱之為“三同時”制度。
二、“三同時”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必須有環境保護內容,包括環境保櫨措施的設計依據,防治污染的處理工藝流程、預期效果,對資源開發引起的生態變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綠化設計,監測手段,環境保護投資的概預算。建設項目在正式投產使用前,建設單位要向環保部門提交“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說明設施運行情況、治理效果和達到的標準。經驗收合格并發給“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證”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違反“三同時”的下列法律責任:
1、試生產建設項目其環保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投放試運行的,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試生產,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2、試生產超過三個月,未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責令其限期辦理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責令停止試生產,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
3、環保設施未建成,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而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使用的,責令其停止生產或使用,可處10萬元以下罰款。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第39小題14分,第40小題6分,共20分)
39.A礦業公司通過私設的暗管向鄰近的河流超標排污,被附近的養殖戶及居民屢次投訴并受到環境保護部的點名批評。但由于A公司是當地的納稅大戶和排污費繳納大戶,當地政府和環保局并未依法要求A公司采取整改措施。2010年6月的某一天,A公司鄰近的河流散發出刺鼻的異味并出現大量死魚現象。附近養殖戶紛紛向當地環保局反映A公司私設暗管并偷排未經處理的污水的情況,要求環保部門責令A公司拆除暗管并治理污染。但環保局主管局長張某既未指示工作人員進行調查,也未采取任何其他措施。2010年7月初,當地連降大雨,A公司污水池中儲存的大量污水在雨水的沖擊下通過其私設的暗管溢流至鄰近的河流,致使下游養殖戶養殖的300多萬公斤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0萬元。
問:(1)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突發環境事件分級管理制度,本案所描述的污染事件屬于哪一級突發環境事件?依據是什么?8-150
答: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I級),所以該污染事件屬于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2)根據2008年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于造成本案所屬級別的污染事故的企業,應當如何計算罰款?15-書上無明確答案
答:
根據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
(3) A公司認為:污染事故是天降大雨造成的,屬于不可抗力,因此其無需賠償養殖戶的經濟損失。A公司的抗辯是否成立?為什么?
答:
A公司的抗辯不成立。因為在本案中A公司私設暗管排污時導致污染發生的原因,所以該公司不能免責。
(4)A公司和當地環保局主管局長張某是否已構成犯罪?如果構成,罪名分別是什么?11-205答:
A公司和張某均構成犯罪,A公司構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張某構成環境監管失職罪。
40.2009年2月,云南某縣村民武某未經批準擅自闖入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打獵。進入保護區后,武某發現前方有一只老虎,遂隱藏在樹叢中用隨身攜帶的槍支將老虎打死。后經鑒定:武某所殺的老虎是一只印支虎,屬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問:(1)本案中武某是否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如果構成,具體罪名是什么?11-206
答:
構成,具體罪名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2)對于本案,政府是否有權要求武某就其殺害老虎的行為及其造成的損害向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為什么?26-407
答:
有權要求賠償,因為根據我國《野生動物法保護法》的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獵殺行為侵犯了國家的所有權,根據我國侵權法的規定,侵犯我國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權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國家有權要求賠償。